公司动态

当前所在位置:网站首页 > 公司动态

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许可证-安装改造许可证

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许可证-安装改造许可证

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许可证 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

 一、细则适用于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》中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类的现场评审工作。

二、本细则分为三部分:()基本条件的评审;()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考核评审;()业绩考核评审。

三、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、有缺陷、不符合、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。其中“不符合”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;“有缺陷”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,但控制得不完善、不全面;“不适用”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申请的项目或被抽查的设备。

四、评审报告中评审结论分为:具备条件、不具备条件。

五、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:

(一) 具备条件:

1、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。

2、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(注#项)全部符合、非重要项目(未注#项)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,但不得**过5项并认为较长20天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。

()不具备条件: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具备条件要求。

 六、评审*二部分时,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,以该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。存在不适用项时,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,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。

 

联系人:陆海燕

电话:025-87716968传真:025-87716878客服热线:1806167067Q Q: 2391119249

邮编:210017邮箱:hx_emc@网址:地址:南京市云锦路58号万达广场东坊016


hxemc.cn.b2b168.com/m/

返回目录页